附錄
I 台灣歷史數據瀏覽器
前面每一個試算都需要自己填參數,而參數的好壞決定了輸出的好壞。這份附錄把四套完整原始序列直接放進文件裡,不是摘要也不是年度均值:房價逐季(八地區、102 季)、房租逐月(46 年)、四類貸款利率逐月(384 個月)、台股含息報酬指數逐日(5,791 個交易日)。可以自己採期間、換基期、切年增率與回撤,不必相信本文對任何一條序列的解讀。
四套資料的來源、頒率與限制
房價:信義房屋都會區季指數,2001Q1–2026Q2,基期 2016Q1=100。台北、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、全國共八條;台南市自 2019Q1 起才編製。它是成交案件的價格指數,樣本組成會隨市況變動。
房租:主計總處消費者物價指數「1. 房租類」月指數與月年增率,民國 70 年(1981)–115 年 7 月,基期民國 110 年=100。涵蓋住宅租金與學校住宿費,混合既有與新簽租約,因此低估新進租屋者面對的漲幅。
利率:中央銀行五大銀行(台銀、合庫銀、土銀、華銀、一銀)新承做放款金額與利率,民國 83 年 7 月(1994/7)–115 年 6 月,含購屋、資本支出、週轉金、消費性四類。是「新拿到的利率」,不是存量放款平均,也不等於任何個人的實際條件。
股票: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報酬指數(現金股利視為再投入)逐日收盤,2003/1/2–2026/8/14。與媒體引用的加權指數不同,後者不含股利(§2.4)。
I.1 房價:八地區逐季指數
試試這兩組對照:新竹對台北,以及同一地區的 2013 年起算對 2001 年起算(起點差十二年,年化可能差一個百分點以上)。這不是資料的缺陷,而是§20 序列風險的直接展示:長期年化這個數字本身就高度依賴把起點畫在哪裡。
I.2 房租:四十六年逐月指數
把這張圖與 I.1 並讀,就是§40 使用者成本中 R/P 這一項的完整史前史:分子四十年幾乎沒動,分母漲了好幾倍。將起始年切到 1990 年代,可以看到台灣也曾經有過年增率 6% 的房租——那段期間同時也是房貸利率 9% 的年代(I.3)。
I.3 利率:四類貸款逐月新承做利率
這張表把§42 的核心主張變成可觀測的:利率不是一個數字,是對抵押品與違約風險的定價。同一個時點、同一家銀行,購屋與消費性貸款的利率差距長期穩定存在。把「同時看購屋新承做金額」打開,還可以看到信用管制與新青安等政策在量上的痕跏。
I.4 台股:逐日含息報酬指數、回撤與滾動報酬
把滾動年數從 1 年拉到 15 年,看分布區間如何收緊;再切到回撤模式,看 2008 與 2022 的深度與恢復時間。這兩張圖合起來就是§5 與§20 的全部內容:年化報酬的隢散度隨期間縮小,終值的隢散度却隨期間放大。兩者同時成立,而「長期投資就安全」這句話只用了前半句。
I.5 這些序列已經接進哪些試算
§40.3「把假設換成史實」用四條序列的年值重訂基期同圖比較;§40.4「租買歷史回測」用房價指數逐年重估房價、用各年真實房貸利率重算月付(等同機動利率)、用 CPI 房租調整租金、用台股報酬指數的實際年報酬跑租屋方的投資部位。兩者都讀取同一份資料檔,所以在這份附錄看到的每一個數字,就是那兩個模型真正用的數字。
還沒接進來的兩項: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租金/房價比(2012 年起)——補上之後,§40.4 回測裡唯一剩下的重要假設(買進年租金收益率)也可以改成官方值;以及 Shiller 的美國房價與 CAPE 長期序列,適合做成台美估值對照而不是塞進租買回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