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書目次

第八部 台灣:制度、稅與人生現金流

35 薪水的解剖:勞保、健保、勞退與制度楔子


一切現金流的起點是薪水。但「薪水」這個詞在台灣的制度裡至少指三個不同的數字,混淆它們是所有試算錯誤的第一名。

35.1 三個「薪資」

名稱115 年度範圍用途
月薪總額不設限課稅所得的基礎;也是勞基法上加班費、資遣費的計算基礎
勞保投保薪資29,500 – 45,800(11 級)勞保費、就保費,以及所有勞保給付(老年年金、失能、生育、死亡、失業)的計算基礎
健保投保金額29,500 – 219,500健保費;也是獎金補充保費起扣門檻(4 倍)的基礎
勞退提繳工資上限 150,000雇主 6% 強制提繳與勞工自願提繳的基礎

三張分級表的上限不同,這件事本身就有經濟意義:勞保的給付上限(45,800)遠低於健保與勞退(219,500 / 150,000),代表勞保的所得重分配性質最強——它對高薪者收得少、給得也少,本質上是一份基本保障,不是一份與所得等比例的年金。任何以「勞保能支撐我的退休」為前提的規劃,在月薪超過 45,800 元時就開始失效。

35.2 費率與分攤

勞保費(勞工自付) = 投保薪資 × 12.5% × 20%

健保費(勞工自付) = 投保金額 × 5.17% × 30% × (1 + 眷屬人數,最多 3 人)

勞退提繳(雇主) = 提繳工資 × 6% ; 自願提繳 = 提繳工資 × 自提率(0–6%)

勞保 12.5% 為普通事故 11.5% 加就業保險 1%,由雇主、勞工、政府按 7:2:1 分攤;健保 5.17% 按 6:3:1 分攤,雇主端另按「本人加平均眷屬 0.56 人」共 1.56 人計費。職業災害保險費率按行業別(平均約 0.13%),全額由雇主負擔。

35.3 制度楔子:雇主付出的與收到的

勞動經濟學裡有一個標準量:稅楔(tax wedge),定義為雇主總勞動成本與勞工實際可支配所得之間的比例差距。

wedge = (C雇主 − W實領) / C雇主

C雇主 = 月薪 + 雇主勞保 + 職災 + 雇主健保 + 雇主勞退 ; W實領 = 月薪 − 勞保自付 − 健保自付 − 自提勞退

下面的模型可以算出自己的楔子。但在動手之前,先把一個常見的誤讀擋掉:楔子不等於「損失」。雇主提繳的 6% 勞退進入的是名下的個人專戶,那是這筆錢,只是不能現在領;勞保費買到的是終身年金與失能、死亡保障,那是一份真實的保險合約。真正屬於「純粹消失」的只有健保費——但健保費買到的東西,在需要它的那一年會非常明顯。

對應 §35計算核心 src/lib/taiwan/labor-insurance.ts獨立工具

35.4 投保上限造成的斷點

把勞保費率寫成月薪的函數,會得到一個在 45,800 元處轉折的分段函數:

勞保費率(S) = 12.5% × 20% × min(S, 45800)/S = 2.5% × min(1, 45800/S)

S ≤ 45,800 時為固定 2.5%;S > 45,800 時隨 S 遞減,且邊際費率為零——多賺的那一塊錢完全不用繳勞保費,也完全不會增加任何勞保給付。

這個結構有兩個推論。第一,社會保險的負擔對高薪者是累退的:月薪 45,800 的人負擔率 2.5%,月薪 150,000 的人只有 0.76%。第二,也更重要——對高薪者而言,勞保的所得替代率會隨薪資上升而快速趨近於零。§38 會把這件事量化:一個平均月投保薪資頂到 45,800、年資 35 年的人,勞保月年金約 24,847 元;如果他的實際月薪是 150,000,替代率只有 16.6%。這意味著薪資愈高的人,愈不能把退休寄託在制度上——不是因為制度不好,而是因為制度設計上就不打算替代那麼多。

35.5 勞退自提 6%:一個可以算清楚的決策

「要不要自提 6%」大概是台灣上班族最常爭論、也最容易算清楚的一個問題。它之所以看起來難,是因為大家把三個不同性質的效果混在一起講。拆開它們:

  • 效果一:即期稅盾。自提金額不計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。若邊際稅率為 t,自提 1 元的即期報酬就是確定的 t 元。這是一筆無風險、立即實現的報酬。
  • 效果二:報酬率差異。勞退基金的長期年化報酬與自行投資的報酬不同。勞退有「不低於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」的保證收益,差額由國庫補足——這是一個免費的下方保護,用選擇權的語言說,是一個履約價等於定存利率的賣權,而沒有付權利金。
  • 效果三:流動性成本。錢鎖到 60 歲。這對 30 歲的人是三十年的鎖定期。

前兩個效果可以合併成一個乾淨的臨界條件。假設自提 1 元,n 年後的勞退帳戶價值為 (1+r基金)n;不自提則先繳 t 的稅,剩下 (1−t) 元自行投資,n 年後為 (1−t)(1+r自行)n(台灣不課證券資本利得稅,故期末不再扣稅)。兩者相等時:

(1+r基金)n = (1−t)(1+r自行)n

n·ln(1+r基金) = ln(1−t) + n·ln(1+r自行)

r自行 − r基金 ≈ −ln(1−t)/n(取一階近似)

這條式子很好用,因為它把一個模糊的爭論變成一個查表題。代入幾組數字:

邊際稅率 tn = 10 年n = 20 年n = 30 年
5%0.51%0.26%0.17%
12%1.28%0.64%0.43%
20%2.23%1.12%0.74%
30%3.57%1.78%1.19%
40%5.11%2.55%1.70%

表值為「自行投資年化報酬必須高出勞退基金多少,不自提才划算」。

讀這張表的方法:年輕人的臨界值低,年長者的臨界值高。這與直覺相反——很多人以為「年輕人時間長,自己投資複利更強,所以不該自提」。錯了。時間長會讓稅盾這個一次性的優勢被攤薄(分母是 n),所以年輕人反而更容易跨過臨界值。真正決定的是稅率:5% 級距的人幾乎沒有稅盾可言,只要自己投資能贏勞退基金 0.2 個百分點就該自己來;40% 級距、只剩十年就退休的人,需要贏 5 個百分點以上——這在扣掉波動拖累後幾乎不可能穩定達成。

反駁欄:這個推導漏掉了什麼

第一,領取時未必完全免稅。退職所得有定額免稅(115 年度:一次領取總額在 206,000 元乘以年資以下者所得額為 0),大多數人不會被課到,但高提繳、長年資者可能觸及。真正精確的比較應在期末乘上 (1−t退職),這會讓臨界值再低一些。

第二,流動性有價。三十年不能動用的錢,其價值低於可隨時動用的錢——尤其對還沒有緊急預備金、或預期會購屋的人。這個折價無法用上表捕捉,但它是真的。

第三,r自行 是估計值,r基金 加了保證。把兩個報酬率並排比較,等於忽略了它們的風險不同——這正是 §16.1「誤差最大化」的老問題。保守的做法是在 r自行 上先扣掉一個估計誤差的懲罰項再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