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句話把「參與市場」和「打敗市場」壓成同一件事。前者不需要任何專業,那是指數化的設計;後者需要,而且專業者整體也沒做到。業餘者反而有四項專業者買不到的條件。
願意承受、有能力承受、需不需要承受,是三件不同的事,常被壓成一句「我比較保守」。分開之後配置問題才有答案,因為只有中間那一件算得出來。
不必當成道德標籤。期望值的來源、是不是零和、部位大小、可不可逆——四個問題都查得出來,而同一個標的用不同的方式持有,會落在線的兩邊。
值得抄的四件事都與預測無關:事前寫下的部位上限、買賣條件、再平衡規則、決策紀錄。不值得抄的四件,全部來自他們與個人不同的誘因與限制。
融資買股票是 1 + L·R,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是 1 + (A/E)·R,兩者是同一條式子。自己不借錢只代表放大器換人持有,不代表它不見了。差別在有限責任與追繳,而那個差別是真的。
法人的槓桿憑的不是比較會看盤,是四個結構條件。而「想開到幾倍」等於在主張自己每年多賺多少——把那個數字算出來,再算證明它需要幾年,這個問題就有答案了。
把股債比與槓桿倍數畫成同一條軸,會發現「100% 股票、不借錢」在合理的借款成本下就是最高點,而且是角點解。但那條軸只固定了三件事裡的一件。
這個問題有一個認真的理論版本:低波動組合的夏普比率較高,加上槓桿拉到同樣的波動應該會贏。用本站的假設算,那條路要借款成本低於 1.3% 才成立,而且它把可承受的回撤直接除以槓桿倍數。
每日精確再平衡下,它的等效曝險恰好是 1 倍,也沒有額外的波動衰減——利率項會完全相消,只剩半份內扣費用。所以問題不在數學,在那另外一半錢有沒有在做事。
可以,而且很多人已經超過了。分開來看有三個數字:總資產、淨值、名目曝險。部位市值超不過總資產,名目曝險可以——差別在於跌到哪裡淨值歸零,以及哪裡開始倒欠。
破產門檻、追繳門檻與破產機率都只跟曝險比有關,本金在式子裡會被約掉。本金大改變的是另外兩件事:撐得住的深度,以及還需不需要承擔這個風險。
錢是可替代的。同時持有房貸與股票,經濟上就是借錢持有股票——只是這個槓桿沒有維持率、利率遠低於融資,而且抵押品是一個本身會漲會跌的資產。
損失真正的計價單位是年,不是百分比。跌五成、以年化 5% 複利要十四年才回得來,而借來的那一部分不會因為市場反彈而變小——這個不對稱才是借錢投資與不借錢投資真正的差別。
從理論推下去,確實可能得到很高的股票比例、全球分散,甚至某些條件下使用槓桿。可是把假設、公式與限制拿掉,只剩「All in 就對了」,市場一跌,原本的結論很容易跟著消失。
事後看,任何加入低報酬資產的配置都會「拖累」累積報酬——這近乎算術上的必然,它沒有回答當初承擔了多少風險。真正該問的是手上那 40% 到底是哪一種債券、股債相關係數變了之後組合波動實際增加多少,以及今天的殖利率代表什麼。
額外現金在回檔時加碼,跟把錢留在現金裡等訊號,現金流完全不同。前者可以減少恐慌停扣;後者在正期望報酬的市場裡,付的是等待成本。
提前五年是永久八折。年資不動,65 歲要活到 85 歲才追過 60 歲;60 到 65 歲還在加保,交叉點會提早到七十歲後半。沒有現金流缺口時,預設仍是 65 歲領。
股利被列入二代健保的薪資以外所得。單筆達 2 萬元就按 2.11% 計收整筆補充保費,發放次數會改變全年扣款。
已經算出來的年化報酬,本身就是把所有震盪與崩盤都走完之後的結果。拿它再減一次波動拖累,等於把同一件事扣兩次。事前的公式與事後的紀錄,回答的不是同一個問題。
相關係數在危機時確實會上升,這只能推出「分散效果變差」,推不出「分散效果變成零」。同一場金融海嘯裡,各市場跌的深度、觸底的時間與回本的速度都不一樣。
過去二十三年台股的年化報酬確實高於美股。這是歷史事實,分散化的理論不會把它改掉。但要從「過去哪個贏」跳到「今天該買哪個」,需要另外一組證據——而那組證據不是回測給得出來的。
這個數字假設每一塊支出都由資產承擔。扣掉勞保年金與勞退月退之後, 多數人的缺口會小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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