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險承受度低的人,該開槓桿嗎?
這個問題聽起來像是自相矛盾,其實不是。它背後有一個站得住腳的論證,而且那個論證在學術文獻與法人實務裡都被認真對待過。所以先把它完整說一遍,再看它對個人成不成立。
那個論證:低波動的組合,單位風險的報酬比較高
論證分成三步:
- 分散良好的股債組合,每承擔一單位波動換到的報酬比純股票高。 用本站的報酬假設算,60/40 的夏普比率是 0.34,純股票是 0.29。
- 既然單位風險的報酬比較高,那就把它放大到想要的風險水準。 60/40 的波動是 11.1%,純股票是 17.0%;要追平需要 1.53 倍。
- 放大之後,同樣的波動就換到更高的報酬。 借款成本為零時,槓桿版的長期複利報酬是 4.25%,純股票是 3.55%。
三步都沒有錯。它就是風險平價那一類策略的核心,也是「風險承受度低的人反而該用槓桿」這個說法的來源——它主張真正該避開的是集中在單一資產類別,而不是槓桿本身。
第三步藏著一個借款成本
上面第三步偷偷假設了借款不用錢。把成本放回去,整條論證就變成一個門檻問題:借得多便宜,這條路才贏得過直接持有股票?
槓桿後的幾何報酬是
令它等於純股票的 ,解出借款成本:
代進去: 1.31%(實質)。
1.31% 是實質成本。以 2% 的通膨換算,名目上限大約落在 3% 出頭——低於任何一般人拿得到的融資利率,而且那還沒算內扣費用、交易成本與稅。
所以那個論證不是錯的,是它的成立條件在零售端不滿足。 能用接近短期利率的成本借款的法人,情況確實不同;那個差別本身就是這條策略的報酬來源之一,而不是可以順便沾光的東西。
更根本的問題:槓桿把可承受的回撤除以倍數
就算借款免費,還有一件事沒有被處理:能力。
風險承受度是三件事裡把能力寫成一個可承受的最大回撤 。加上槓桿之後,標的只要跌 ,淨值就掉了 :
能撐 30% 的人開 2 倍之後只剩 15%,開 3 倍只剩 10%。「風險承受度低」與「開槓桿」在同一條式子的分子與分母上,方向相反。
而且這還是自願賣出的版本。真正的下限是券商設的:維持率 25% 時,1.53 倍的追繳門檻在標的跌 53.8% 的位置,2 倍在 33.3%。到了那裡,賣不賣就不是自己決定的了——機率怎麼算在撐得夠久,槓桿一定會賺回來嗎。
「低」在哪一件事上,答案不一樣
把三件事分開之後,這個問題會分岔成三個答案:
| 低在哪裡 | 加上槓桿會發生什麼 |
|---|---|
| 意願低(跌了會睡不著、會想賣) | 槓桿把每一次回撤乘上倍數,也就把「想賣」的那個時點往前挪。低波動的底層資產不會改變這件事——被放大的是淨值的路徑,而人看的是淨值 |
| 能力低(現金流吃緊、期限短、有負債) | 可承受的回撤被除以倍數,追繳門檻同時往上移。這是三種裡最危險的一種,因為它會把可逆的下跌變成不可逆的結清 |
| 必要性低(目標幾乎確定達得到) | 多承擔的風險沒有相稱的回報。這種情況下正確的方向是降低曝險,不是換一條路把它加回來 |
三種「低」都指向同一個方向,只是理由不同。
想降低風險,就往左走
如果目標真的是「在可接受的風險下拿到最多的報酬」,有兩條路可以走:
- 往左:降低曝險比。 減少股票、增加債券與現金。缺點是期望報酬下降,優點是每一步都是可逆的,而且不需要任何人同意。
- 往右再繞回來:持有低波動組合並加上槓桿。 優點是理論上單位風險的報酬較高,缺點是要付借款成本、要維持保證金、要在市場最糟的時候不被結清。
兩條路的差別不只在期望報酬,還在風險的種類。往左走,剩下的是價格波動——可逆、可以等。往右走,價格波動被換成一部分借款人風險:追繳、利率上升、額度縮減,而這幾件事偏偏會同時發生,也偏偏都是不可逆的。
對於風險承受度低的人,這個交換的方向正好是反的。 他們最缺的就是「撐得住不可逆事件」的那一項能力。
有沒有比較站得住腳的折衷
有兩種,但兩種都不是「保守的人開槓桿」:
- 提高股票比重,而不是提高曝險比。 想要更高的期望報酬又不想借錢時,先動的是股債比。在 100% 股票以內的任何配置,曝險比都不超過 1,永遠不會出現淨值歸零或倒欠——理由在曝險金額可以超過總資產嗎。
- 改善的是意願,不是配置。 如果「低」的原因是不理解手上持有什麼,那一項可以靠理解改善,而它改善之後能力與必要性都沒有變差。另外兩項不吃這一套。
這篇的計算範圍
- 夏普比率與兩條路徑都用本站的預設報酬假設,全部是實質(扣除通膨後)報酬。那是模型假設,不是任何市場的預測。換一組假設,門檻的數字會變,但「有一個借款成本門檻」這件事不會變。
- 借款成本上限是實質值。名目利率要先扣掉通膨才能與它比較。
- 未計入內扣費用、交易成本、稅負與每日重設的耗損。四項都放寬之後,門檻只會更低。
- 追繳門檻採借款金額固定、維持率固定的簡化式,未計入跳空與維持率調整。
- 本文不建議使用槓桿,也不評論任何槓桿商品或券商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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