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保年金幾歲請領最划算?提前、正常與延後的完整比較
提前一年減 4%、延後一年加 4%,各以五年為限。單純比累積金額,65 歲要到 85 歲才追過 60 歲、70 歲要到 95 歲才追過 65 歲。但回本年齡不是唯一該看的東西。
一句話答案: 純看累積金額,回本年齡分別是 85 歲(65 對 60)、95 歲(70 對 65)、90 歲(70 對 60)。但年金真正的功能是對抗長壽風險,而回本年齡這個算法剛好把那個功能算成零。
規則本身很簡單
法定請領年齡目前是 65 歲。提前請領每提前一年減 4%、最多提前五年(減 20%);展延每延後一年加 4%、最多延後五年(加 20%)。調整是永久的,不會在到達法定年齡後回復。
以 35 年年資、平均月投保薪資頂到上限 45,800 元為例(B 式):
| 請領年齡 | 調整係數 | 月領 |
|---|---|---|
| 60 歲 | 0.80 | 19,877 元 |
| 62 歲 | 0.88 | 21,865 元 |
| 65 歲 | 1.00 | 24,847 元 |
| 68 歲 | 1.12 | 27,829 元 |
| 70 歲 | 1.20 | 29,816 元 |
累積金額什麼時候追上
早領的人先開始領,但每個月領得少;晚領的人起步晚,但斜率高。兩條線一定會交叉。
這三個數字其實不需要查表就能算出來,而且跟投保薪資、年資都無關——因為調整是一個純比例:
0.8 × (x − 60) = 1.0 × (x − 65) → x = 85
1.0 × (x − 65) = 1.2 × (x − 70) → x = 95
0.8 × (x − 60) = 1.2 × (x − 70) → x = 90
每個人的回本年齡都一樣。 差別只在活不活得到。
為什麼「回本年齡」是一個有偏誤的問題
用回本年齡決定,隱含了三個假設,每一個都值得質疑。
第一,它把年金當成投資,而年金是保險。 年金真正在對付的是「活得比錢久」這件事——而那正是最需要保障、也最無法自己承擔的風險。用「平均能領回多少」評價一張保單,等於用「理賠期望值」評價火險:期望值當然是負的,但買的不是期望值,是尾部。這件事在長壽風險那篇有完整的說明。
第二,它沒有折現。 上圖刻意不折現,因為折現率一選,結論就被那個選擇決定了。方向很清楚:折現率越高,提前請領越有利;如果拿到錢就投入市場、而市場報酬高於年金的隱含報酬率,早領就佔優。但這也代表把「保證的終身現金流」換成「有風險的市場報酬」——那是一個資產配置決定,不是一個時點決定。
第三,它忽略了通膨調整。 勞保年金有調整機制但不保證完全跟上物價。如果實際調整落後通膨,延後請領換到的那 20%,實質價值會被侵蝕一部分。
什麼情況下提前請領是對的
健康狀況明顯不佳、或家族病史使預期餘命顯著短於平均。 這是最直接的理由,而且不需要任何模型。
60–65 歲之間沒有其他現金流。 如果不提前請領就必須在市場低點賣股票,那筆「賣在低點」的成本可能遠大於 20% 的永久折扣。制度所得的功能之一就是退休遇到股災時的緩衝。
已經有大量其他終身給付。 如果基本生活支出已經被其他來源覆蓋,長壽保障的邊際價值下降,早領的彈性價值上升。
什麼情況下延後請領是對的
還在工作、而且不缺這筆錢。 延後的同時通常也在累積年資,兩個效果同向。
沒有其他終身給付、資產不多。 這時候勞保年金是唯一的長壽保險,把它放到最大是最便宜的長壽保障——市場上任何一張商業年金都貴得多。
配偶預期餘命長。 家庭層級的決定跟個人層級不同,兩個人裡只要有一個活得久,終身給付的價值就上升。
不要忘記另外三件事
- 勞退不受這個選擇影響。 勞退新制的最低請領年齡是 60 歲,跟勞保是兩套規則。兩者可以錯開,而錯開本身就是一種空窗期管理工具。
- 一次請領是另一個選項。 年資 35 年可請領 45 個月(上限),以投保薪資 45,800 元計約 206 萬元;相對於 65 歲年金月領 24,847 元,未折現的回本年數只有 6.9 年。對多數人來說,一次金在數學上很難贏。
- 年資還在累積的話,先算清楚多做一年的價值。 多一年年資在 B 式下值每月 710 元(45,800 × 1.55%),而且是終身的——這常常比請領年齡的選擇影響更大。
假設與限制
- 制度參數為 115 年度(2026):法定請領年齡 65 歲、提前展延每年 4%、上下限各五年、投保薪資上限 45,800 元。法定請領年齡本身仍在逐步調升,離退休還有二三十年的人面對的規則可能不同。
- 圖與表以「平均月投保薪資已達上限、年資 35 年」的情境呈現。回本年齡與這兩個參數無關,但月領金額有關。
- 累計金額未折現、未計入年金調整機制,也未計入所得稅與健保費。
- 未計入勞保基金財務改革可能造成的給付調整。
- 本文不構成個人財務建議。